肖像权维权

发布日期:2026年6月12日 | 来源:吃瓜网

关于恶意P图侵犯肖像权的法律警告函

法律警告函

本所依法接受当事人委托,就近期多个社交媒体平台出现的恶意篡改、拼接当事人照片的行为,发出正式法律警告。

经本所调查核实,自2026年5月起,多个社交平台账号未经当事人授权,利用图像编辑技术恶意篡改当事人照片,制作带有侮辱性质的拼接图片,并在网络上广泛传播。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。

侵权事实

根据本所取证情况,涉案侵权行为主要包括:未经授权将当事人照片与不雅图片进行拼接合成;对当事人照片进行恶意PS并配以侮辱性文字;将篡改后的图片在多个平台反复发布传播。上述行为已被本所通过公证处进行了证据保全。

法律后果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,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。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的,适用本法关于肖像权保护的规定。

本所正式警告所有实施上述侵权行为的个人和机构:请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,删除所有侵权内容。逾期不改正的,本所将代表当事人依法提起诉讼,追究侵权者的全部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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